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的回购担保情况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情况简要说明
根据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经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层同意,近期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青岛软控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控机电”)与华商汇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商汇通”)、五莲县森龙橡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莲森龙”)签订了《租赁物买卖合同》,华商汇通与五莲森龙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华商汇通根据五莲森龙的要求向软控机电购买成型机等设备(以下简称“标的物”),合同价款合计人民币1,200万元,并将标的物出租给五莲森龙使用,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本金为人民币960万元,首付款人民币240万元由五莲森龙支付给软控机电。
公司与华商汇通、五莲森龙签订了《回购合同》,若五莲森龙连续两期或累计三期未按《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公司即承担租赁设备余值回购义务,具体回购金额=在回购时点五莲森龙未付的全部租金总额+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利息+相关费用等(以《融资租赁合同》为准);回购款每延迟支付一日,公司除支付回购款外还须按未付回购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向华商汇通支付违约金。
另外,公司、软控机电与第三方山东福森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森工贸”)、五莲县福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龙国际”)、五莲县森龙轮胎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龙轮胎”)及自然人五莲森龙法定代表人于庆森及其配偶潘为菊、自然人福龙国际法定代表人于兆龙及其配偶潘蕾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五莲森龙法定代表人于庆森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其将其持有的福森工贸100%股权质押给公司,对公司本次提供的回购担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的回购担保的总额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审批。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五莲县森龙橡胶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日照市五莲县高泽镇七宝山驻地
法定代表人:于庆森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24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轮胎的生产、销售;普通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5年6月30日
资产总额 366,183,318.15 386,688,135.00
负债总额 146,613,055.65 157,588,443.78
净资产 219,570,262.50 229,099,691.22
2014年度 2015年1-6月
营业收入 407,078,012.70 230,361,028.21
利润总额 30,572,688.58 9,529,428.72
净利润 22,929,516.44 9,529,428.72
关联关系:五莲森龙与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三、风险防范措施
1、在提供回购担保前,被担保方五莲森龙支付给软控机电回购担保对应产品20%的预付款;
2、五莲森龙支付给华商汇通96万元作为租赁保证金;
3、签署反担保合同:
(1)公司、软控机电与第三方福森工贸、福龙国际、森龙轮胎签署了反担保的《保证合同》,约定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软控机电与自然人五莲森龙法定代表人于庆森及其配偶潘为菊、自然人福龙国际法定代表人于兆龙及其配偶潘蕾签署了《保证合同》,上述自然人以全部家庭财产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公司与五莲森龙法定代表人于庆森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其将其持有的福森工贸100%股权质押给公司,于庆森以该部分股权对公司本次提供的回购担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累计提供回购担保金额及回购金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的余额(包含本次担保金额)为25,697.1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38%。其中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4,765.17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24%;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包含本次担保金额)为10,932.00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14%。
五、备查文件
1、软控机电与华商汇通、五莲森龙签署的《租赁物买卖合同》;
2、华商汇通与五莲森龙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
3、公司与华商汇通、五莲森龙签署的《回购合同》;
4、公司、软控机电与福森工贸签署的《保证合同》;
5、公司、软控机电与福龙国际签署的《保证合同》;
6、公司、软控机电与森龙轮胎签署的《保证合同》;
7、公司、软控机电与五莲森龙法定代表人于庆森及其配偶潘为菊、自然人福龙国际法定代表人于兆龙及其配偶潘蕾签署的《保证合同》;
8、公司与五莲森龙法定代表人于庆森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及股权质押登记证。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