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一些全国性的银行均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后,中小型银行也纷纷加入该行列。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6月底,全国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2951家,其中,金融租赁公司39家,较2014年年底增长9家,增速为30%。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共有26家,占金融租赁公司总数的66.67%。由此可见,近年来,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发展势头迅猛,其中城商行和农商行表现尤为凸显。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至少有16家企业发布公告称拟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或已获得关于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批复。公告显示,16家企业中,有10家已获得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批复,6家发布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公告。其中有14家涉及城商行和农商行。

  对于城商行和农商行纷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现象,零壹财经CEO柏亮称,设立金融租赁公司,需要经过银监会批准,而银监会也不排斥其他有实力的企业或其他类的金融企业来申请设立。同时,金融租赁牌照属于金融类牌照,对属于金融机构的银行来说,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相对会更有优势。“最早成立的一批金融租赁公司的是中行、建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等全国性的银行,农商行和城商行也是从去年和前年才开始成立金融租赁公司。因为大型银行基本都成立了,银监会才逐步批准小型银行成立。”

  数据显示,截止六月末,金融租赁行业资产总额达到1.45万亿,较年初增长了13.4%,近十年来增长了62倍,占整个租赁市场的60%以上,金融租赁行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外商租赁委员会荣誉会长李思明称,国务院强调融资租赁业的健康发展,需要有更多的金融机构加入参与。“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主要是为了增加业务品种,为客户提供更多元化的业务品种。”

  零壹财经CEO柏亮也表示,城商行和农商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一方面,增加了银行的业务种类和新的产品组合,也给银行增加了新的金融类牌照,使银行的业务门类更加齐全;另一方面,对于银行来说,也给其业务的创新和拓展提供了新的机会。

  据悉,我国的融资租赁行业有两类牌照,包括经银监会批准的金融类牌照和经商务部批准的融资租赁牌照。柏亮介绍,融资租赁业务和金融租赁业务存在一定区别,但整体业务上还是大同小异,现在上市公司绝大部分是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因为其审批和监管与金融租赁相比,不会那么严格。

  “虽然目前金融租赁公司数量急剧猛增,但这并不会形成一种趋势。”李思明进一步解释,不同类型的投资人,其内部的管控体系以及业务开拓的模式是不一样的,并且与融资租赁相比,金融租赁公司的牌照的审批和监管会更严格。

  目前,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相对滞后,但发展空间大,前景广阔。柏亮告诉记者:“近几年,金融租赁行业发展很快。从国际上来看,美国的融资租赁行业的市场占比达到20%,英国不到30%,但中国仅占比5%,中国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空间很大,未来会有更多的融资租赁公司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