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向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融资的公告 重要提示: 1、交易内容: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之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五天”)拟与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租赁公司”)采取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币种下同)。 2、信达租赁公司与本公司、上海五天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风险提示:租赁期限届满后,若上海五天未能履行完毕其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租赁物的所有权有可能归属于信达租赁公司或转让给第三方。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中长期债务结构,统筹安排生产经营资金,盘活存量资产、补充流动现金,上海五天拟与信达租赁公司采取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为5亿元,即:上海五天以筹措资金为目的,将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相关资产(具体资产范围以上海五天与信达租赁公司协商确定的为准,以下简称“租赁物”)按5亿元的价格转让给信达租赁公司,然后再 由信达租赁公司出租给上海五天使用,上海五天按《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分期支付租金;租赁期限届满时,上海五天在清偿完毕《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应付的全部租金、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名称: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6层)。 4、法定代表人:朱金叶。 5、注册资本:3,505,248,838元。 6、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品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7、信达租赁公司与本公司、上海五天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 1、租赁物名称:上海五天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相关资产(具体资产范围 以上海五天与信达租赁公司协商确定的为准)。 2、租赁物类别:固定资产。 3、租赁物所有权人: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 4、租赁物所在地: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华徐公路888号。 5、租赁物资产价值:截至2015年10月31日,租赁物资产账面净值不超过42,000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上海五天拟与信达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同时,本公司拟向信达租赁公司出具《保证函》、《承诺函》等文件。上述《融资租赁合同》、《保证函》、《承诺函》等相关文件的主要条款如下: 1、承租人: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 2、出租人: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3、租赁物转让价格:50,000万元。 4、租赁期限:5年(含一年宽限期)。 5、融资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6、租赁标的物:上海五天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相关资产(具体资产范围以上海五天与信达租赁公司协商确定的为准)。 7、租赁利率:年利率6.65%。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40%确定。当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时,租赁利率按合同的约定调整。 8、租赁风险抵押金:5,000万元。上海五天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将前述风险抵押金一次性支付给信达租赁公司。信达租赁公司有权将租赁风险抵押金用于抵扣留购价款、租赁物保险费用、最末一期租金的全部或部分款项;在上海五天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后,信达租赁公司将剩余的租赁风险抵押金如数退还给上海五天(如有)。租赁风险抵押金不计利息。 9、租金支付方式:宽限期1年共4期(只还息不还本,利率为租赁利率,第1期为投放日后隔2个月还息,第2期-第4期为每隔3个月还息),后4年等额租金季度后付不规则还款(第5期-第19期租金支付日为季度末月之前一月的对应日,末期为隔4个月还款)。 10、租赁服务费:本次融资的租赁服务费金额为750万元,上海五天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将前述服务费一次性支付给信达租赁公司,且信达租赁公司收取后不予退还。 11、租赁物所有权归属及转移:在信达租赁公司向上海五天支付转让价款之时,租赁物的所有权转归信达租赁公司。在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归信达租赁公司。租赁期限届满时,在上海五天清偿完毕合同项下应付给信达租赁公司的全部租金、留购价款1万元及其他应付款项后,信达租赁公司向上海五天出具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证书》、解除租赁物上设定的一切担保权利(如有)等。信达租 赁公司向上海五天出具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证书》时,上海五天按“现时现状”取得租赁物所有权。 12、担保方式:上海五天以其部分房产作为抵押物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林福椿、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以其持有的上海五天93.21%的股权及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建冠福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五天6.79%的股权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 13、生效:合同自信达租赁公司、上海五天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履约能力分析 上海五天经营状况正常,根据合同约定,其有能力支付每期租金。 六、本次融资租赁涉及的其他安排 上海五天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涉及人员安置、债权债务转移等情况,本次融资租赁不会产生关联交易,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七、本次融资租赁目的和对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系利用上海五天的相关资产开展融资业务,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产及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中长期债务结构,缓解流动资金压力,保证公司及上海五天的正常生产经营及稳步发展,且在租赁期限届满时回购租赁物的风险可控。 上海五天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及上海五天对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和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上海五天的利益,也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发生后,上海五天将归还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借款29,200万元(该笔借款将于2016年1月底到期),每月减少相应的利息支出约275万元。 本次融资将产生租赁服务费(含税)750万元,该项费用按受益年限5年摊销,本年摊销费用金额为150万元。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应支付的租金为603,750,914.85元,其中,本金50,000万元,利息103,750,914.85元。假设概算起租日为2015年11月27日,概算租金支付表如下: 期数 租金支付日 每期应还租金(元) 当期租金中本金(元) 1 2016/1/20 4,987,500.00 0.00 2 2016/4/20 8,312,500.00 0.00 3 2016/7/20 8,312,500.00 0.00 4 2016/10/20 8,312,500.00 0.00 5 2017/1/20 35,847,835.67 27,535,335.67 6 2017/4/20 35,847,835.67 27,993,110.63 7 2017/7/20 35,847,835.67 28,458,496.09 8 2017/10/20 35,847,835.67 28,931,618.59 - 5 - 9 2018/1/20 35,847,835.67 29,412,606.75 10 2018/4/20 35,847,835.67 29,901,591.33 11 2018/7/20 35,847,835.67 30,398,705.29 12 2018/10/20 35,847,835.67 30,904,083.77 13 2019/1/20 35,847,835.67 31,417,864.16 14 2019/4/20 35,847,835.67 31,940,186.15 15 2019/7/20 35,847,835.67 32,471,191.75 16 2019/10/20 35,847,835.67 33,011,025.31 17 2020/1/20 35,847,835.67 33,559,833.60 18 2020/4/20 35,847,835.67 34,117,765.84 19 2020/7/20 35,847,835.67 34,684,973.69 20 2020/11/27 36,108,379.80 35,261,611.38 合 计 603,750,914.85 500,000,000 (注:实际租金以《实际租金支付表》和《租金支付通知书》为准。)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服务费750万元、利息103,750,914.85元。在2015年预计产生的费用为436万元,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的损益情况产生较大影响。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