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31日和9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分别印发了《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两份重要的政策文件。这是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标志着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又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作为融资租赁行业中的一份子,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高度关注《指导意见》的发布为行业带来的变化和影响,积极思考公司的发展战略以抓住行业发展的难得机遇。

对融资租赁业的意义

《指导意见》中的一些任务和措施是对近年来融资租赁支持政策的延续、归纳和总结,但更多体现出的是与以往政策的不同之处。

首先是全面性。《指导意见》明确了四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在改革体制机制,加快重点领域融资租赁发展,支持融资租赁创新发展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做出了科学规划和全面部署。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政策措施,涉及到法治环境、财税政策、融资渠道、公共服务和人才建设,几乎涵盖了融资租赁行业的各个方面,是对以往历次鼓励政策所做的总结和延展。

其次是开拓性。《指导意见》虽然是一份纲要性的文件,但首次将支持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上升至国务院层面,充分表明了国家对融资租赁行业的重视,有利于扩大公众对融资租赁的社会认知,助推融资租赁的加快发展。在此基础上,《指导意见》还首次提出了未来5年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我国的融资租赁业市场规模和竞争力水平要位居世界前列。目前,我国融资租赁业务的渗透率在4%左右,而发达国家市场融资租赁业务的渗透率普遍在15-30%之间,要在5年间赶上发达国家的水平,表明国家推动融资租赁加快发展的决心非常之大。

第三是重要性。《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加快重点领域融资租赁的发展,将融资租赁引入“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中国制造2025”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服务中小微企业以及大力发展跨境租赁,这些都是我国为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而提出的发展战略和方向,这充分表明了政策制定者对融资租赁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所能发挥的重要作用的认可。

加快融资租赁发展的重点领域也明确指出了行业的发展机遇和增长点。北京国资租赁已在部分领域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北京国资租赁自成立以来,就将打造“中小企业创新融资的渠道”作为公司的重点发展目标之一,通过发挥融资租赁“融资”和“融物”相结合的优势,着力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预计2015年全年,北京国资租赁中小企业项目投放规模将超过10亿元。

在节能环保领域,北京国资租赁与北京环境交易所共同探索了节能环保领域内各种业态与融资租赁业务相结合的可行性,分别对产业环节的买卖双方给予支持,推进了一批节能环保项目。公司将持续深入探索通过租赁方式支持节能环保行业的各种模式,力求专业化、系统化。

在服务国家战略方面,北京国资租赁由于具备位于北京的区位优势,一开始就将京津冀地区作为公司业务的重点发展区域,目前公司完成的项目绝大部分来自京津冀地区。

此外,公司还积极响应国家服务“一带一路”的号召,边探索边实践,以出口租赁的方式支持国产设备出口到中亚地区。

这些重点领域的业务拓展为公司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信深耕于这些领域的北京国资租赁未来仍能持续享受到《指导意见》所带来的政策红利。

第四是创新性。《指导意见》特别提出了推动创新经营模式,支持融资租赁公司与目前正处于风口的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创新商业模式,加快业务创新,探索新的融资模式,积极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提升经营水平,鼓励融资租赁企业在特定的区域和领域大胆先试先行,并为融资租赁的创新实践提供较为宽松的政策环境。

在探索融资租赁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融资模式方面,北京国资租赁也已经有了成功的尝试。在公司还处于筹备阶段时,就承担了北京市国资委布置的探讨融资租赁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的适用性的研究任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通过协调匹配资金,能够弥补国有及私营二元结构间天然的融资成本差,使得社会资本迅速向预算资金支持的领域聚集。北京国资租赁将研究成果应用于实践,仅使用5000万元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就撬动了5倍的社会资本,不仅满足了企业的融资需求,而且提升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整个社会资本在产业间的配置能力,引导数倍的社会资本投入到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取得了明显的杠杆效应,支持了重大项目的推进和建设。

第五是前瞻性。《指导意见》充分考虑了融资租赁快速发展可能产生的问题和存在的风险,因此在法治环境和管理制度的改善,事中事后的监管,风险的规避,配套公共服务的完善以及人才队伍的培养建设等方面都做了较为科学周密地安排。确保融资租赁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还保持健康稳定和可持续性,避免出现系统性的风险,进而影响整个经济发展的大局。

如何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指导意见》的发布仅是支持融资租赁发展的系列举措的开端,接下来有关部门将会陆续推出相关的配套政策和措施,而我国的融资租赁行业和企业也将面临新的发展变化。

首先是发展速度将更加迅猛。《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引导和规范各类社会资本进入融资租赁业,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支持独立第三方服务机构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对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可以预见,我国新增融资租赁公司的数量将更加速增长。实际上,据权威统计,2015年上半年我国融资租赁企业总数已经超过3000家,比2014年底增长了近千家。

其次是发展方式将更加灵活。《指导意见》提出积极鼓励融资租赁公司通过债券市场募集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和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筹措资金。支持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利用外债,调整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外债管理政策,这将进一步拓宽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渠道,大大降低资金成本。此外,以往我国的融资租赁更多地集中于境内业务,而此次《指导意见》专门提出了大力支持跨境租赁,鼓励融资租赁公司“走出去”发展,未来将可能涌现出一批优秀的国际融资租赁公司。

最后是行业竞争将更加激烈。迅速增长的融资租赁公司数量和融资租赁业务量将不可避免地加剧行业的竞争。目前,我国融资租赁行业仍是一片蓝海,因为以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来衡量,我国融资租赁市场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这个空间还能暂时承载我国融资租赁企业的增长速度。但市场的发展总有饱和的一天,大浪淘沙,届时一批优秀的融资租赁公司将脱颖而出,而很多既不专业又无特色的融资租赁公司将被无情淘汰。政策的利好将更多地改善行业外部环境,融资租赁企业要提高核心竞争力,只能不断创新,走专业化、差异化的发展道路。

北京国资租赁是在这一波发展大潮中成立的众多融资租赁公司之一,正处于一个发展的黄金期,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将面临的挑战。为应对未来的激烈竞争,需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特点和优势。

北京国资租赁是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联合北京国资(香港)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2.63% 资金 研报]资本运营中心、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和北京京国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共同发起设立的。主要股东——国资公司是北京市重要的投融资平台,因此该公司拥有充裕的股东单位资源,以及融资便捷、政府关系良好等优势。该公司一直秉持“专业、稳健、创新、卓越”的理念,定位于为中小企业、国有企业和社会事业提供融物融资、技术改造、盘活存量等多项支持,为区域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助力。

《指导意见》的发布更加坚定了我们沿着既定的方向发展的信心,北京国资租赁将紧紧抓住这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坚持“专业化、市场化”的原则,大力发展和创新融资租赁业务,完成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推进国有企业资源整合、协助社会事业稳定发展的重要任务,努力成为经营稳健、管理科学、特色鲜明、行业一流的融资租赁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