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拓宽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改善债务结构,同时通过开展对外业务,拓展本公司收入和利润增长点,本公司拟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创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共同出资3,000万美元,在天津空港经济区设立天津创业环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2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公司已于2015年11月26日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融资租赁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但需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创业环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暂定)
2、企业性质: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3、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
4、投资主体:本公司出资1,47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49%;香港公司出资1,53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1%
5、出资方式:本公司和香港公司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6、注册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以及与融资租赁相关的进出口业务;租赁业务以及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受让和转让应收租赁款、境内外外汇借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业务;商业保理。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本公司的影响
1、拓宽本公司融资渠道,解决本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
未来几年,本公司面临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新增市场带来的巨大的资金需求。本公司需要在现有融资渠道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以满足本公司发展资金需求。
融资租赁公司借助海外融资平台,融入海外资金,通过融资租赁方式提供给本公司使用,进一步开拓本公司的融资渠道,解决本公司的发展资金需求。
2、降低本公司融资成本,改善本公司债务结构
本公司利用融资租赁公司低成本的海外融资解决新增业务资金需求,同时,以售后回租的方式盘活本公司存量项目的设备资产,筹集项目资本金,置换其他高成本负债或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降低本公司的总体融资成本,改善本公司债务结构。
3、拓展本公司收入和利润增长点
今年8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租赁公司参与城乡公用事业(2978.664, 0.00, 0.00%)、污水垃圾处理、环境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探索租赁公司与PPP融资模式相结合”。因此,融资租赁公司在为本公司的发展提供融资的同时,远期通过开展对外业务,拓展本公司收入和利润增长点。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人才风险
本公司以环境水务为主营业务,缺乏融资租赁业务管理经验和人才。融资租赁公司将积极通过社会招聘等方式引进熟悉融资租赁业务的金融、法律、管理方面的人才,满足融资租赁公司人才方面的需求。
2、管理风险
融资租赁业务投资大、周期长,涉及环节多,法律关系交复杂,融资租赁公司缺乏相应管理经验,为此融资租赁公司在积极引进专业人才的基础上,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和风险控体系,严格把控风险。
3、信用风险
融资租赁业务的期限长和复杂性特点增加了对承租人不能按时足额收回租金的信用风险,融资租赁公司通过增强内部过程监控、外部监督管理、第三方提供租金担保和信用风险模型计量等方法进行定性和定量管理,避免风险发生
4、利率风险
融资租赁公司通过海外低成本融资,增加了外币的汇率风险,融资租赁公司采取浮动利率计租与固定利率相结合的方式来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避免由于租期内利率发生变动而产生不利影响。专项配比固定成本的资金,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汇率掉期方式对冲利率风险。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关于投资的后续事项,本公司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