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强自贸区外汇管理改革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联动,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于12月17日举行了落实上海自贸区“金改40条”第一项实施细则政策通报会。颁布了《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实施细则推出了多项创新的试点改革,其中明确规范了融资租赁外汇管理操作规程,允许区内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境内外币租金业务。
 
    在政策通报会当日,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率先为春秋航空旗下春辽(上海)飞机租赁有限公司办理了首笔境内外币租金业务,第一时间响应政策创新,让实体经济享受政策红利。租金以外币形式收汇,并同时为融资租赁公司按期归还在建行外币贷款,合理规避汇率波动风险,节省了企业财务成本。
 
据悉,随着自贸区金改政策加速落地,建行上海市分行先后争办了多项自贸区首批和首单业务:在率先建立自贸区分账核算单元(FTU)的基础上首批在自贸区内成功发行大额同业存单;率先为集团内财务公司提供分账核算项下自贸区现金管理模式;利用分账核算单元的境外筹资功能为企业“走出去”跨境并购提供了高效低廉的融资支持,成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又一个金融服务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