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下午,南京市台办、市台协与协会常年法律顾问中银律师事务所共同组织召开了台资融资租赁法律风险控制座谈会。南京市中院民事执行局局长迟红宁、建邺区法院民事执行局局长刘俊、市中院民事执行局张彦智审判员与在宁融资租赁公司负责人进行座谈讨论。南京市台办副巡视员杨兆明,协会常务副会长吴明宗、林作彬、毛金源,协会法律顾问罗春华律师以及永丰金、台新、和运、国旺四家融资租赁公司的总经理和代表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各租赁公司介绍了目前企业经营的情况和融资租赁诉讼案件中面临的困难,刘俊通报了在宁台资融资租赁企业诉讼和执行的案件,迟红宁分析了台资融资租赁企业面临的窘境以及租赁合同到期或未到期的诉讼。中银律师事务所根据接触此类案件的丰富经验,特别制定了“台资融资租赁公司法律风险控制法律解决方案”,希望能整合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降低台资融资租赁企业的法律风险。

杨兆明对法院给予的建设性意见表示感谢,希望会后大家保持联系,借助专业的团队,依据相关涉台政策最大限度维护融资租赁公司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