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进一步加快该省内融资租赁业发展,更好地发挥融资租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的作用,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市州优先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支持装备制造、电力设备、工程机械、现代农业、新能源及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大型企业和服务运营商、各类投资机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意见》提出,将支持设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租赁公司,发展面向创新创业个人的融资租赁服务,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各地通过招商引资吸引国内外投资商和独立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来该省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支持省内国有大中型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通过交流合作、兼并重组、增资扩股等形式,与省外有实力的融资租赁公司在甘设立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把融资租赁作为新型融资渠道,加快推进融资租赁产业在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聚集发展。积极复制推广国家级自由贸易试验区融资租赁业发展经验,支持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武威物流保税中心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或专业子公司、特殊项目公司(SPV),采用离岸业务、单体项目公司业务、跨境租赁业务、出口设备保税租赁业务等多种业务模式,开展多元化融资租赁业务。

  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以融资租赁推动该省企业走出去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支持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引进国外先进设备,扩大高端设备进口,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引导国际融资租赁公司与该省基础设施投资公司合作,开展基础设施融资租赁业务。同时鼓励该省融资租赁公司与海外施工企业合作,开展施工设备海外租赁业务,积极参与重大跨国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同时,甘肃省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进一步简化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审批程序,推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直报和限时办结制度。简化相关行业资质管理,减少对融资租赁发展的制约。支持融资租赁公司依法办理融资租赁交易相关担保物抵(质)押登记。规范机动车交易和登记管理,便利融资租赁双方当事人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