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务院批准《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来,随着天津自贸区“金改30条”正式落地和首个实施细则出台,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多项创新业务成功办理,市场主体初享政策红利。为充分发挥创新业务的示范带动效应,尽快实现创新政策效用最大化,近期,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公布了首批金融创新案例。
 案例五:融资租赁类公司售后回租项下外币支付设备价款,企业有效规避汇率风险。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已批准招银租赁下设SPV开展售后回租业务,以外币形式支付租赁设备价款,金额共计2亿美元。此政策能有效解决承租人后续资金使用中面临的货币错配问题,交易双方均可有效避免汇兑风险、降低汇兑成本、减少资金汇兑损失,有利于天津自贸区租赁企业发展。
  案例六:首笔联合租赁业务成功办理,便利企业资金灵活运营。
  农业银行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汇众(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三方对接,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中心支局政策指导,首笔联合租赁业务成功办理。此业务为注册在东疆保税港区内的汇众(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购买海洋工程装备资产,并以融资租赁方式交于境外承租人使用,资金用于国内技术领先的“301起重铺管船”项目,资产总额近1.8亿美元。
  该笔业务实现全国三个“第一”,即第一笔自贸区挂牌后联合租赁业务,第一笔外资租赁公司与金融系租赁公司联合开展的租赁业务,第一笔天津自贸区内以海洋工程装备为标的物的跨境租赁业务。联合租赁模式便于企业控制交易风险、减少资金占用规模,将在天津自贸区释放良好的示范效应,对丰富天津自贸区融资租赁产业模式、促进融资租赁产业创新,巩固天津自贸区融资租赁产业优势,落实“一带一路”战略,推动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案例八:支持发展总部经济和结算中心,有利于企业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高效配置资源。
  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协助中飞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搭建了天津首个租赁公司项下外币现金管理平台。中飞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将作为主办企业集中管理46家成员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开展境外外汇资金境内归集、境内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外债额度集中调配以及经常项下集中收付业务。
  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为企业提供了全球统一视图,实现了全球化、区域化、本地化的资金统一调拨和集中管理,能够有效满足企业统筹使用境内外外汇资金的需要,有利于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高效配置资源、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