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15年12月15日兴业银行内部文件显示,为切实防控目前一般性融资租赁公司“通道类”业务存在的信用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暂停各分行与一般性融资租赁公司(不包括银监会批准成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开展各类型“通道类”银租业务合作。
 
同时,对于融资租赁期限与贷款期限错配业务,要重点进行压退。对所有存量业务,要根据融资租赁公司及相应承租人的风险情况进行分类定级,建立融资租赁公司授信合作台帐,一户一策制定退出计划。
 
报道指出,12月底,另一家股份制银行也要求各分行严禁与民营及其他融资租赁公司开展业务往来,已有授信和通道类合作尽快压缩退出。央企控股的融资租赁公司业务则纳入央企的集团统一授信管理。
 
据多名银行业内人士证实,至少已有5家银行全面收紧、甚至暂停类似业务。同时,穿透融资租赁通道,涉及异地授信,审批权限被上收总行。
 
报道表示,据一接近E租宝事件的机构相关人士分析,如果不是因为E租宝事发,导致关联融资租赁公司相关租赁资产被卷入,并将银行牵连其中,类似上述禁令性通知或许会来得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