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由二种运营模式:

l        质押融资加租赁模式:

承租方需要购买设备及固定资产,可以以采矿权或煤矿股权(煤矿规模至少在3000万吨以上)做抵押,租赁公司按照承租方的型号、规格、品牌、技术参数等出资购买,然后按3-5年的期限租赁给承租方,待承租方还清租金后,所有权再过户给承租方。

 

l        在质押及租赁模式:

承租方如需要流动资金,可将承租方已有的设备通过账面净资产审查或评估,确定其净值,同样可以以采矿权或煤矿股权(煤矿规模至少在3000万吨以上)做抵押,租赁公司按照一定的折率(视项目的安全性、设备的通用性、风险的可控性及金融机构的意见等)将其购买,租赁公司拥有设备所有权。将固定资产变现为货币资产;同时与承租方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期一般为3-5年,租金支付完毕,设备所有权重新返回承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