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2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水务局引滦入港工程管理处(以下简称“入港处”)的《关于不减持渤海股份股票的承诺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入港处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承诺自2016年1月22日起一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包括若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份。若违反承诺减持股票,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将全部归公司。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入港处持有公司股票57,549,4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9.51%。

公司将敦促股东方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