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浙江万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浙江万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回租式融资租赁方式融资6600万元整。
  ●浙江万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融公司”)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通过。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融资渠道及生产经营需要,经本公司第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临时公告,编号:临2016-019),本公司决定向万融公司采取回租式融资租赁方式融资6600万元整。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浙江万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金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033室。
   法定代表人:黄河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整
   经营范围:开展经银监会批准的金融租赁业务及其他业务。
   万融公司最近五年来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本公司位于中国四川宜宾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内造纸设备一批。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临时公告
2、融资金额:人民币6600万元。
3、租赁期限:自万融公司向本公司支付回租物品转让价款之日(“起租日”)起为2年。
4、融资利率:本次融资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5、担保方: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的担保人。
6、担保金额:宜宾国资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提供5000万的担保。
7、租赁物所有权
        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归万融公司所有,自租赁期届满,本公司按时足额向万融公司按留购价格支付后,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至本公司。
四、本次融资租赁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
    交易。
五、本次交易使公司可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长期资金支持,对公司现实生产经营
    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