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信誉良好、经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截止本公告日,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鼎力”)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概述
    为解决客户在购买公司产品中的资金问题,拓宽销售渠道,公司拟与具有相应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合作,由融资租赁公司为信誉良好、经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若客户不能如期履约付款,公司需帮助融资租赁公司完成租赁物的再销售,在无法完成再销售时,公司将承担见物回购担保责任。
    公司于2016年3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该担保额度自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笔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及法律文书。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产品销售事项及涉及需要融资租赁服务的客户尚未确定,无法确定被担保对象及其资产负债率等,因此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信誉良好、经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信誉良好且符合融资条件的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是目前工程机械行业内较常见的融资销售方式。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解决客户在购买公司产品中的资金问题,推动和扩大公司产品的销售力度和市场占有率,加快公司产品资金回笼的速度,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在风险控制上,公司对销售客户的选择将严格把控,将从资信调查、项目可行性论证、项目审批手续完备性等各方面严格控制。
    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回购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在本次担保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组织办理相关事宜。
    2.本次回购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销售渠道的拓宽,有利于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的营运资金效率,从而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3.本次回购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对本次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未发生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