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实施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赛股份”)与众元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元租赁”)拟签订《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合同》,由公司作为承租人向众元租赁出售公司精纺5万锭机器设备,办理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租赁期限为1年。
    众元租赁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此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交易情况概述
    新赛股份与众元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元租赁”)拟签订《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合同》,由新赛股份作为承租人向众元租赁出售新赛股份精纺5万锭机器设备,办理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租赁期限为1年。众元租赁将该合同项下与承租人之间应收租金,转让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民主路支行,办理买断型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保理业务。
    2016年3月9日公司召开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关于拟实施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董事9名全票通过,决议详见公司2016年3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众元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
    成立日期:2015年1月6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贸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四层423室法定代表人:刘志
    注册资金:3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主营):融资租赁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
    成立日期:1992年10月19日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注册资金:186亿元
    经营范围(主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等。
    截止 2015年9月末,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4.8亿元,
负债为4.5亿元,净资产为0.3亿元,销售收入0.1亿元,净利润为0.03亿元。
    三、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主要内容
    1、新赛股份与众元租赁一致同意,以新赛股份精纺5万锭提供的机器设备清单中的标的物为依据,最终确定标的物转让价格为7000万元。
    2、由新赛股份提供精纺5万锭机器设备清单、发票等相关资料给众元租赁,按照人民币7000万元价格进行售后回租,租赁期限1年。待众元租赁项目立项、审批后,签订正式设备转让协议和售后回租合同,并按照约定向新赛股份支付设备转让价款。
    3、租金支付时间及价格:租金按季支付,租金利率为5.60%(包括手续费、租金、增值税费),并由出租人向承租人出具租赁增值税专用发票。
    4、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等额支付租金,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5、期限届满租赁设备的回购:租赁期限届满,新赛股份付清所有应付款项并履行完毕其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与责任后,租赁设备所有权以1元的价值转移至新赛股份,众元租赁应配合新赛股份办理租赁设备所有权转移手续。
    6、交易标的计价:按租赁设备清单计价,无需进行资产评估。
    四、涉及该项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因此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对员工的直接经济利益将不会产生影响。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利用自身生产设备进行融资租赁业务,主要是为了缓解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
    2、拟进行的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对用于融资租赁的相关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且回购风险可控。
    3、新赛股份向众元租赁申请办理总金额为7000万元的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具体事宜待与众元租赁协商确定并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后另行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