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特锐德电气关于与华融金融租赁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 |
发表时间:2016-3-17 8:43: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文章作者:admin 浏览次数:1323 |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融资租赁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为了进一步开拓市场,满足部分用户融资购买公司产品及服务的需求,促进本公司的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加快本公司销售资金的回笼速度,公司于2015年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或“甲方”)开展融资租赁销售业务并签署了《融资租赁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具体公告详情请见2015年10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签署融资租赁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02)。 近日,公司与华融签署补充协议,现根据有关规定,将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补充协议风险提示 1、补充协议的生效条件 《融资租赁合作协议补充》已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补充协议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1)本次补充协议所涉及公司的对外担保,尚需在签署正式协议时履行公司的有关审议程序,项目最终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补充协议涉及的具体项目的签署及实施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3)本次补充协议的签署将促进公司融资租赁销售业务模式的拓展,并对公司未来收入及利润的增长带来积极影响。但由于补充协议所述项目尚未实施,因此对本年度及未来的财务影响尚不确定。 二、当事人介绍 1、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鹏 注册资本 50亿元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许可经营项目,开展经银监会批准的金融租 赁业务及其他业务。 注册地 杭州市曙光路122号世贸中心A座6、7楼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2、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及对华融的了解,华融具备本次协议约定的履约能力。 三、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为促进特锐德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扩大华融的服务领域和业务创新,全面建设金融机构与制造企业新型合作关系,甲、乙双方已签订了《融资租赁合作协议》现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对合作协议进行补充。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合作协议的约定,合作金额达到上限后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追加合作规模,现双方一致同意新增租赁合作本金115,000万元; 2、修改原合作协议的“有效期:一年”为“有效期延长至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满一年”; 3、本补充协议自生效之日起,与上述合作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补充协议的签署,进一步加强融资租赁销售业务的开展,便于用户快速决策,从而有利于公司业务及产品的推广,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同时,该项业务的开展,将充分发挥华融在资金、融资渠道等方面的优势,缩短公司产品及服务的交易周期,减少应收账款,加快资金周转速度。 2、本次补充协议的签署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因履行合同而对相关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目前,本次《融资租赁合作协议补充协议》已经双方盖章后生效。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具体进展情况对用户实际发生的回购担保及时公告。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将根据具体进展情况披露后续进展; 3、公司与华融签署的《融资租赁合作协议补充协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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