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对部分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同时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公司下属冀东水泥永吉有限责任公司、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唐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涞水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临澧冀东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部分子公司”)拟以其自有的生产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作为标的物,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13亿元,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子公司在2016年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模式),以盘活存量资产;同时,同意公司为其融资租赁事项提供担保,不超过130,000万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截止2016年3月31日,公司对外(全部为子公司及合营公司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72,132万元(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1,006,061万元的36.99%。
本次担保金额为1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2.92%。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对外担保金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0%,且本次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均未超过70%,本次事项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融资租赁业务及担保明细如下:
股份公司 续贷额度 新增额度 担保金额合计
序号 被担保人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万元)
1 冀东水泥永吉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12,920 22,080 35,000
2 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0 25,000 25,000
3 唐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0 10,000 10,000
4 涞水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9,540 30,460 40,000
5 临澧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99.28% 0 20,000 20,000
合计 22,460 107,540 130,00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序号 被担保人 成立日期 注册地点 法定代表人 主营业务
(万元)
1 冀东水泥永吉有限责任公司 2007.06 永吉县西阳镇黑山村 李晓明 34,000 水泥熟料生产销售
2 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 2002.01 磐石市牛心镇 李晓明 35,640 水泥熟料生产销售
3 唐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08.07 唐县白合镇 孙建勋 32,500 水泥熟料生产销售
4 涞水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09.02 涞水县永阳镇从西村 孙建勋 37,000 水泥熟料生产销售
5 临澧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2008.01 湖南省临澧县 马庆海 27,850 水泥熟料生产销售
2、被担保人经审计的2015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序
被担保人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资产负债率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号
1 冀东水泥永吉有限责任公司 115,609.58 67,645.78 47,963.80 58.51% 59,156.56 12,442.68 8,674.39
2 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 91,534.81 42,331.60 49,203.21 46.25% 45,343.40 2,011.93 1,573.92
3 唐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80,413.33 49,093.69 31,319.64 61.05% 35,585.51 407.12 188.23
4 涞水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19,464.57 82,784.00 36,680.57 69.30% 37,107.01 -2,239.98 -1,521.63
5 临澧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71,854.48 36,525.57 35,328.91 50.83% 42,748.41 4,014.31 3,090.85
说明:
1、上述公司所需的融资担保均用于其与租赁公司合作,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选择融资租赁公司、确定租赁期限及租息率等。
2、由于公司对临澧冀东水泥有限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且公司负责上述具体生产经营活动,其融资担保由公司全额提供。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尚未签署,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满足了上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同时进一步优化公司整体债务结构,公司对上述公司的担保不会对本公司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1、担保对象经营情况正常,公司能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
2、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事项符合证监发〔2003〕56号文和证监发〔2005〕120号文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规、合法。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6年3月31日,公司对外(全部为子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72,132万元(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1,006,061万元的36.99%;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所有担保均未出现逾期现象。
七、其他说明
上述担保在各融资租赁公司均有效,授权公司董事长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以本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决议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