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瑞迪租赁为迪森设备提供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暨迪森设备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融资租赁业务及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为大力推进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迪森热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森设备”)从天然气锅炉制造业向天然气供热运营领域转型,并支持迪森设备下游客户及相关合作方客户购买设备及项目运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充分利用产业和金融双轮驱动,提升迪森设备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的能力,拓宽业务发展渠道,迪森设备拟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瑞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迪租赁”)签署合作协议,由瑞迪租赁以融资租赁方式,或者其他必要的融资/融物服务方式,为迪森设备、迪森设备确定的下游合作客户,以及迪森设备确定的其他合作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

  前述迪森设备确定的合作客户,须为信誉良好且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瑞迪租赁提供给迪森设备、迪森设备确定的购买其产品的下游客户、以及迪森设备确定的相关方客户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敞口)为人民币 12,800 万元,

  有效期限两年,可循环使用。额度项下单笔项目利率、期限等项目操作条件由瑞迪租赁依据市场原则确定,并由迪森设备为合作协议项下债务人履行合同向瑞迪租赁提供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 4月 26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告披露后,公司将根据本次担保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担保主要内容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迪森设备为合作协议项下债务人履行合同向瑞迪租赁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和设备回购担保,担保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期限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具体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迪森设备将根据经营需要向瑞迪租赁申请办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800万元的综合融资授信事宜。

  三、董事会意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瑞迪租赁为迪森设备提供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暨迪森设备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迪森设备为合作协议项下债务人履行合同向瑞迪租赁提供担保。董事会认为:

  本次瑞迪租赁为迪森设备提供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有利于丰富迪森设备的市场服务能力,拓宽业务发展渠道,提升市场竞争力;迪森设备对外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审批且实际已发生担保余额为6,610.59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其他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42,410.59万元,占2015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

  的27.38%。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