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船租赁融资租赁核心运营平台建设及实施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网络通讯计算机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上海 1. 招标条件 中船租赁融资租赁核心运营平台建设及实施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中国船舶(香港)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本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RCFS-16337-1E 2.2 项目名称:中船租赁融资租赁核心运营平台建设及实施 2.3 招标范围:中船租赁融资租赁核心运营平台建设及实施,1套。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4 供货地点: 上海市浦东大道1号中国船舶大厦15A04-05室 2.5 供货周期: 总工期不超过240个日历天。 2.6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 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3.1.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包括相应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必须大于或等于5000万元人民币; 3.1.2国内投标人须具备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3.1.3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证明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文件; 3.1.4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为止应有类似本项目的建设、改造案例的业绩(须附供货合同必要部分或验收证明的复印件); 3.1.5通过ISO9001或对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1.6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时提供证件原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 接受 代理商投标。 3.4.1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2代理商投标注册资金必须大于或等于3000万元人民币; 3.4.3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时提供证件原件); 3.4.4代理商需取得所代理制造商的产品授权委托书,并提供3.1中的1-5项制造商资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5 月 23 日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每日09:00-17:00时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6 月 14 日 9 时 0 分,地点为 北京市。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联系人:刘 杰 手 机: 136 9158 3256 传 真: 010-56984532 邮 箱: 13691583256@163.com 邮 编: 100070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