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国际租赁公司为浙江卫星能源及平湖石化公司融资1.2亿元 |
发表时间:2016-6-15 8:44:35 文章来源:互联网 文章作者:admin 浏览次数:1712 |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重要提示: 1、交易内容: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卫星能源有限公司及平湖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合作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 2、公司与远东租赁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情况概述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卫星能源有限公司及平湖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拟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将所属公司账面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生产设备出售给远东租赁并回租使用,融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租赁期限为24个月。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4,271.0922万美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35楼 经营范围:(一)国内外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讯设备、医疗设备、印刷设备、教育/科研设备、校验检测设备、机械、电器、电气、仪器、仪表(以上包括单机及技术成套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等)等机械设备及其附带软件、技术(有相关国家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以及房地产的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赁、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不同形式的本外币融资性租赁业务;(二)从国内外购买租赁业务所需的货物及附带软件、技术;租赁财产处置业务;(三)经营性租赁业务,包括:经营国内外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子仪器、通讯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医疗设备、印刷设备等租赁业务;租赁财产 买卖。(四)租赁交易、融资、投资、管理等各类管理咨询服务。 (五)商业保理业务及相关咨询服务。(六)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生产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浙江卫星能源有限公司、平湖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4、所在地:浙江省平湖市独山港镇兴港路 5、本业务涉及的资产价值: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12,000万元 四、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1、承租人:浙江卫星能源有限公司、平湖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2、出租人: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承租人将账面价值不超过1.2亿元的生产设备出售给远东租赁,远东租赁再将上述资产返租给公司。 4、融资金额:12,000万元 5、租赁期限:24个月,自起租日计算。 6、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总额为12,590万元(包括利息及本金),租金按月支付。 7、租赁设备所属权:在租赁期间内,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属于远东租赁,承租方对租赁资产只享有使用权。租赁期满,且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已由承租方支付完毕之后,远东租赁将以1,000元的留购价格将租赁标的所有权不可撤销地转移给公司。 8、上述两家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具体金额将根据实际资金需要在签订合同时明确,但总额不超过12,000万元。 五、履约能力分析 经测算,浙江卫星能源有限公司及平湖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每月支付租金(含本金、利息及增值税)最高额不超过546万元人民币。两家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有能力支付各期租金。同时,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担保,本次担保总额未超出已经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范围。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编号为2016-022、2016-027的相关公告。 六、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浙江卫星能源有限公司及平湖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利用现有生产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同时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盘活公司现有资产,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 七、备查文件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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