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16年 6月 16 日以通讯与现场表决相结合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为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能力,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晶电子金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晶金华”)拟以东晶金华的部分设备为标的,拟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公司董事会于 2016年 6月 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4521665X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鹏

  住所:杭州市曙光路 122号世贸大厦六、七楼成立日期:2001年 12月 28 日

  经营范围:开展经银监会批准的金融租赁业务及其他业务

  2、东晶电子金华有限公司

  名称:东晶电子金华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13553874519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骆红莉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 555号 5幢厂房

  成立日期:2015年 9月 15 日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和卫星接收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通信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高压直流继电器、印制电路板、传感器、蓝宝石窗口片、蓝宝石衬底片、外延片、芯片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业务咨询),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的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仅限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且无需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华融租赁与公司及东晶金华不存在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主要条款

  东晶金华与华融租赁拟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1、租赁本金:30,000万元。

  2、租赁标的:以 SMD 等生产设备,向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人民币30,000万元(本金)。

  3、租赁期限:36个月。

  4、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5、租赁利率:租赁本金为人民币 30,000万元,租赁月利率为 4.858‰。

  6、租赁物所有权: 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归华融租赁所有。

  上述事项以最终双方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为准。

  四、租赁标的情况

  1、租赁标的:东晶金华部分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东晶金华

  五、本次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租赁标的自融资租赁合同生效后仍由东晶金华使用,不会影响东晶金华的正常生产经营。

  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助于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本次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开展有利于满足东晶金华的资金需求,优化负债结构,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