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分公司用其自有生产机器设备与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
近期,公司与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租赁”)签订了《煤焦化生产设备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出租人: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租赁物: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宁分公司全部生产设备
4、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5、融资金额:20,000万元人民币
6、保证金:融资额的10%
7、咨询服务费:融资额的2.5%
8、租赁期限:48个月
9、租赁利率:1-5年期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租赁利率随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调整而同向适当调整。
10、留购金额:合计人民币100元,租赁期届满时支付
11、租金支付方式:半年等额支付,共8期租金。
12、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收到中航租赁支付的融资金额20,000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