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经贸信息外资字〔2016〕77号
  各有关企业:

  为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深圳市融资租赁业健康发展,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6〕43号)和《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做好融资租赁企业信息报送和行业工作的函》(深经贸信息外资字〔2016〕32号)精神,我委开展了2016年融资租赁企业信息报送和行业普查工作。现再次印发通知,请各相关企业填报《融资租赁行业自查报告表》(见附件),于2016年6月25日前将盖章后的纸质材料递交(可通过邮寄方式)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外资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奚波

  电话:0755-88103192

  邮箱:xibo@szjmxxw.gov.cn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3113室

  邮编:518000

  特此通知,感谢配合与支持!

  附件:1.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6〕43号)

  2. 融资租赁行业自查报告表

  附件1-2下载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