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洛阳轴承研究所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交易概述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洛阳轴承研究所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并为该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洛阳轴承研究所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公司为该事项提供担保。

  近日,洛阳轴承研究所有限公司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合同》,公司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融资租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合同签订情况

  1、《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合同》

  (1)出租方: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承租方:洛阳轴承研究所有限公司

  标的物:重大型轴承生产线设备74台

  (2)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方式,即轴研所将上述租赁物件转让给国机财务,同时再与国机财务就该租赁物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内轴研所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国机财务分期支付租金。

  (3)租赁期限:10年,共计120月。

  (4)租金及支付方式:租赁本金为人民币50,724,988.00元,租赁利率为年利率5.40%。租金以等额本息方式计算按季偿还。

  (5)租赁担保: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合同(融资租赁)》

  (1)保证人: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被担保人:洛阳轴承研究所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从保证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债务最后一期还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

  (4)担保金额: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合同》中约定的承租人应缴纳的租金,包括本金及相应利息,本金金额为人民币50,724,988.00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除本次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过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合同》、《保证合同(融资租赁)》。

  特此公告。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