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安徽高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的公告 重要提示: ●鉴于公司资金状况及需求,为增加融资渠道,进一步盘活资产,公司向安徽高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租赁期限3年。 ●安徽高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融资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7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资金状况及需求,为增加融资渠道,进一步盘活资产,公司向安徽高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采取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方式融资,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租赁期限3年。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季付息,按半年不等额还本。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安徽高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520号皖通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王淑德 注册资本:叁亿人民币元整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可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包括进出口保理业务、国内及离岸保理业务,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业务、经许可的其他相关业务,即与租赁物及租赁客户有关的上述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租赁物:公司五沟矿矿井生产设备,设备账面净值为159,669,112.79 元人民币。 2、融资金额:100,000,000元人民币。 3、融资租赁方式:采用售后回租方式。五沟煤矿矿井生产设备账面净值为159,669,112.79 元人民币的设备所有权归安徽高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公司对该设备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利。在公司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设备由公司按名义价格1元人民币购回所有权。 4、租赁期限:3年。 5、租金及支付方式:按季付息,按半年不等额还本。 6、租赁利率:5.8%(固定利率)。 7、咨询顾问费:300万元(按每年1%,放款前一次性收取) 8、保证金: 600万元(按融资金额的6%收取) 四、本次融资租赁目的和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融资租赁扩展了融资渠道,盘活了公司资产,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提升运营能力。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2016)高租合字第H0049号】)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