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监局关于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请示》(邦银金租发〔2016〕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6号)和《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4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由股东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你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0.2亿元;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向你公司增加注册资本9.8亿。增资完成后,你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亿元变更为人民币30亿元,股东出资比例不变。
二、你公司应在增资完成后,按有关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并向我局报备,同时将变更注册资本的完成情况报告我局。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此复。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