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黄金独立董事关于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开展回租业务的事前认可声明 |
发表时间:2016-8-18 18:09:50 文章来源:互联网 文章作者:admin 浏览次数:770 |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事前认可声明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和《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作为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事项作了事前审查。我们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并了解了详细情况,认为本次交易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推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发展,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本金利率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3%,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议案审议需要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我们同意将《关于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周立 翟明国 刘纪鹏 2016年8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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