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前偿还融资租赁款项的公告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增加长期借款比例,以融资租赁形式向青岛城乡建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城乡建设”)申请融资授信审批。该事项已于2015年5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相应的法律文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开披露的公告内容。 公司为最大限度降低融资成本,于2016年09月21日向青岛城乡建设提出了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申请。经各方协商一致,公司与青岛城乡建设于2016年09月21日签署了《合同解除协议书》,根据该协议公司已于2016年09月21日向青岛城乡建设提前偿还融资租赁款项本金及利息金额人民币33,702,094.77元,同时公司以留购价格人民币100.00元回购此融资租赁资产所有权。 特此公告。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0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