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融资难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而要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惟有推进金融结构性改革。

  尹中卿建议,开展金融结构性改革,完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多渠道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推进金融企业结构性改革

  尹中卿表示,近年来,金融部门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做了大量工作。目前,服务中小企业的信贷产品有上百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创新有近500项,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达306家,累计融资超过1200亿元,首批28家企业已在创业板上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也取得了新进展。但是,目前金融部门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还相对薄弱,金融创新能力不足,金融结构性矛盾和问题还很多。去年新增巨额贷款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项目上,客户主要是国有大企业和政府投融资平台,中小企业获得贷款比例偏低。调查显示,规模以上小型企业的银行贷款覆盖率不足20%,规模以下小型和微型企业绝大部分从未与银行建立信贷关系。

  对此,尹中卿表示,大中小型企业应有相应的大中小型金融机构为其提供金融服务,应构建与中小企业经营模式相适应的多层次金融体系,继续推进金融企业结构改革。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放宽中小金融企业准入门槛,大力发展地区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非存款类金融机构。

  推进融资结构性改革

  目前,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依然有限,从去年第4季度至今的信贷扩张,导致间接融资占比反弹。调查显示,在国内非金融机构融资结构中,贷款占比高达接近90%,企业债券融资和股票融资占比仅为10%左右。在中小企业融资结构中,银行贷款所占比重依然很大。与此同时,其他融资渠道发展缓慢,中小企业发债、上市融资门槛较高,民间融资还不规范,融资租赁等新兴业务发展时间短、规模小。目前涉及融资租赁业的有十几个部门,许多部门规章几乎都有一些限制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规定,影响融资租赁发挥作用。

  针对这些问题,尹中卿表示,拓宽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多元化融资渠道,关键在于推进融资结构性改革,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渠道,逐步改变以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结构。他建议,一要加快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主融资渠道的作用,逐步提高股票市场在融资结构中的比重。加快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的发展,优化上市公司结构,鼓励和吸引创新能力强、生产效率较高的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发行上市。二要积极鼓励创业投资和私人股权投资。继续推进中小企业集合债和短期融资券发行,大力发展融资租赁和典当等行业,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合规发展。

  推进金融产品结构性改革

  目前,银行对中小企业的审贷政策与大中型企业基本相同,在银行通常35项贷款条件中,中小企业特别是绝大多数小企业至少有25个难以符合要求。银行对小企业贷款的利率普遍上浮15%-30%,另外还需支付审计费、抵押评估费、抵押登记费等10余项费用,导致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过高。一些银行审贷环节多,流程长,手续复杂,从申请到发放往往需要几个月甚至半年以上时间。

  对此,尹中卿建议,加强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服务,迫切需要推进金融产品结构性改革,加大金融创新力度。一要向中小企业倾斜信贷投放。尽快制定贷款通则。商业银行要针对中小企业信贷确定独立的放贷审核标准、核销程序和不良率容忍度。在严格控制房地产和高耗能行业的同时,进一步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资金供给,逐渐提高中小企业信贷比重。二要发展民间借贷。尽快颁布放贷人条例。支持小额贷款公司运用自有资本合法经营,并适当放宽资金杠杆率。担保公司和再担保公司应采用市场化经营方式,商业银行与担保公司共同合理分担风险。三要开发适应中小企业的融资产品。尽快制定中小企业担保管理办法,创新担保方式,大力发展集合担保、多户联保等多种担保方式,推动运用股权、存货、应收账款、知识产权、无形资产等作为抵押物进行融资。完善物权登记制度,解决抵(质)押物登记困难和登记机关不统一等问题。

  推进金融调控监管结构性改革

  目前,企业信息分散在多个部门,彼此不能实现互联互通,导致企业信用信息缺失。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后,贷款决策权普遍上收到省一级分行,基层分支行和信贷员权责不对等,影响其对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从成本收益来看,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成本是大中型企业的5倍-8倍,而发生不良贷款的概率却比大中型企业高得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在呆坏账核销和税收政策等方面没有差别对待,商业银行往往不愿意对中小企业贷款。

  针对这种情况,尹中卿认为,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融资,需要推进金融调控和监管结构改革,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便利。一要健全财税政策。财政税收政策要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尽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风险补偿资金,对于服务于中小企业融资的商业银行、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给予税收等方面的政策优惠,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给予相应补偿。二要完善金融调控。制定并不断完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清收处置政策,赋予商业银行更大的呆坏账核销自主权和不良资产处置权,扭转目前商业银行“高拨备与高坏账并存”的局面。进一步落实利率覆盖风险原则,对中小企业贷款实行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信贷员切实落实“尽职免责”机制,改善商业银行内部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鼓励其向中小企业贷款。三要健全征信体系。推动企业信用征信体系建设,整合各部门征信系统,力争在现有信用平台基础上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便于金融担保机构获取企业信用信息,降低小企业融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