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高控股(00449-HK)公告,公司订立一份为期36个月之融资租赁安排,将以5,683万元(人民币.下同)向远东租赁出售若干机器及设备,并以6,164.06万元回租,当中453.83万元为利息。租期届满时,远东租赁以名义代价1,000元将设备所有权转让予志高。

公司指,董事认为,融资租赁安排将增强集团的营运资金状况,为集团提供短期贷款以外的中期融资方法,而不会对志高九江实际生产及营运造成重大影响。此外,融资租赁安排的条款乃由相关订约方经参考设备初始买入价及账面值以及可资比较设备及机器融资租赁现行市场租率后按公平原则磋商厘定。

有鉴于此,董事认为设备购买协议及融资租赁合约的条款乃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实属公平合理并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