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恒丰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发起人变更及公司增加投资额的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长程仁策先生于2016年6月29日签署意见,同意拟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银行”)、君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康人寿”)、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瑞股份共同出资设立“恒丰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租赁”,暂定名,最终以国家相关部门审批及核准的名称为准)。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占恒丰租赁注册资本的10%,持有10%的股权。

  因恒丰租赁的原发起人之一君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退出参与对恒丰租赁的出资组建工作,经公司与其他发起人协商,一致同意:将恒丰租赁发起人变更为公司与恒丰银行、杰瑞股份三方共同投资设立;恒丰租赁的注册资本仍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公司对恒丰租赁的投资额由原人民币10,000万元增加到人民币15,000万元,占恒丰租赁注册资本的比例由10%增加至15%。

  变更后,恒丰租赁的股权结构及各发起人出资额如下,发起人协议其他内容不变: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由于恒丰租赁正处于筹备组建阶段,尚需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筹建并经其派出机构核准开业,在材料申报、审批乃至最终批准/核准的过程中仍可能进行调整,因此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