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合并公告
经安徽高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深圳华皖前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做出的公司合并决议,安徽高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深圳华皖前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合并后安徽高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存续,深圳华皖前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予以注销。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并各方的所有资产、业务及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存续的安徽高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无条件享有和继承,请相关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如未在该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公司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特此公告!

  安徽高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深圳华皖前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