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华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置车辆并与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的公告

一、购置情况概述

因公司近期第三方企业物流业务量大幅增长,为确保运输服务,降低物流成本,经市场调研,结合公司现有资金状况,拟计划采购运输车辆8台。其中:福田欧曼重卡4台,预计购置价款120万元;东风天龙重卡(二手)4台,预计购置转让价款45万元,共计165万元。

为保证车辆(福田欧曼重卡4台)采购,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率,公司拟与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初步确定融资金额为106.20万元,租赁期限2 年,年租赁利率为8.5%,租金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履行的程序

公告编号:2016-031

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召开宁夏新华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通过。因本议案涉及审议批准资产购置共计165万元,超出董事会审议批准范围,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资产购置对于公司的影响

本次运输车辆购置,将从根本解决公司车辆运力不足问题,并有效降低物流成本,为公司未来销售业务拓展奠定基础。

四、备查文件目录

《宁夏新华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宁夏新华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