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下属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内容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下属公司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总额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期限为 5年,并提交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公司于 2016年 11月 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下属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内容的议案》,同意将瑞泰科技湘潭分公司(以下简称“湘潭分公司”)和都江堰瑞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江堰瑞泰”)的融资租赁业务交易方由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调整为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租赁”),湘潭分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由 1亿元的售后回租方式调整为 7800万元的售后回租方式和 2200万元的直租方式。
湘潭分公司和都江堰瑞泰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的融资总额不超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的额度。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范围内与海通租赁公司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湘潭分公司和都江堰瑞泰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海通租赁与公司及下属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2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名称: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 7月 9 日
注册资本:52300.000000 万美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300号名人商业大厦 10 楼
法定代表人:任澎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生产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都江堰瑞泰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物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所在地:湖南省湘潭市、四川省都江堰市。
四、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下属公司尚未与海通租赁签订合同,但已就相关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一)售后回租
1、主要内容:都江堰瑞泰和湘潭分公司将所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各自资
产价格出售给海通租赁,然后再从海通租赁租回该部分生产设备占有并使用,本公司在租赁期限届满并按约定向海通租赁支付完所有租金后,以 100元的名义货价将上述设备从海通租赁购回。
2、租赁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一至五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7%。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2
3、租赁期限:不超过 5年
4、预计租赁费用:租赁期满后,按照约定的租赁利率归还本金, 租赁手续费按 1%收取。
5、租金的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
6、融资租赁标的物所有权状态:融资租赁合同实施前,标的物所有权属于本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生效期间,标的物所有权属于海通租赁,融资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标的物所有权转移至本公司。本次交易的标的物从始至终由本公司占有并使用,虽有所有权的转移,但不涉及到资产过户手续
7、担保措施:由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直租
1、主要内容:海通租赁根据湘潭分公司拟采购的设备资产向供应商支付价款,并将设备资产以融资租赁的形式出租给本公司,本公司在租赁期限届满并按约定向海通租赁支付完所有租金后,以 100元的名义货价将上述设备从海通租赁购回。
2、租赁利率:租赁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一至五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下浮 22%。
3、租赁期限:不超过 5年
4、预计租赁费用:租赁期满后,按照约定的租赁利率归还本金, 租赁手续费按 1%收取。
5、租金的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
6、融资租赁标的物所有权状态:租赁期限内,标的物所有权属于海通租赁,由公司占有和使用,融资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标的物所有权转移至本公司。
7、担保措施:由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履约能力分析
承租人经营情况正常,有能力支付各期租金。
六、融资租赁的目的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下属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内容,符合其实际情况,有利于盘活下属公司存量固定资产,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改善负债结构,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2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不会损害公司员工和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八、备查文件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11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