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 2016年 11月 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帝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晶光电”)拟以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16亿元。
本次交易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简介
1、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8号金茂大厦 35楼
02-04室
3、法人代表:孔繁星
4、注册资本:181671.092200万美元
5、经营范围:(一)国内外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讯设备、医疗设备、印刷设备、教育/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机械、电器、电气、仪器、仪表(以上包括单机及技术成套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等)等机械设备及其附带软件、技术(有相关国家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以及房地产的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赁、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不同形式的本外币融资性租赁业务;(二)从国内外购买租赁业务所需的货物及附带软件、技术;租赁财产处置业务;(三)经营性租赁业务,包括:经营国内外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子仪器、通讯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医疗设备、印刷设备等租赁业务;租赁财产买卖。(四)租赁交易、融资、投资、管理等各类管理咨询服务。(五)商业保理业务及相关咨询服务。(六)经商务部批准的其它业务。
远东租赁与本公司、帝晶光电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帝晶光电部分生产机器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深圳市帝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出租人: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深圳市帝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3、租赁标的:深圳市帝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部分生产机器设备
4、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5、融资金额:115,606,936 元
6、租赁期限:3年
7、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汪南东先生、陈国狮先生及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帝晶光电的部分生产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盘活帝晶光电的存量固定资产,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保证子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六、审批及授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审议的事项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办理融资租赁协议的签署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