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蓝天燃气(833371.OC)发布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的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省豫南燃气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9日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在驻马店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合同总价款为1.3亿元,公司董事长李新华及其配偶王威为河南省豫南燃气有限公司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其保证期间为自融资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据读懂新三板研究中心数据信息,公司主营天然气管道输送及销售。201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84亿元,同比减少2.66%,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亿元,同比增长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