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以全资子公司甘肃和诚钛业有限公司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以全资子公司甘肃和诚钛业有限公司拥有的部分机器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含11,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2年(含2年)。该售后回租采用一次性租赁的方式,在租赁期内,公司按月向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继续保持对该部分机器设备的管理权和运营权,租赁期满,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无偿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甘肃和诚钛业有限公司。目前双方尚未签署售后回租相关协议。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甘肃和诚钛业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现公司董事会授权委托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的相关法律文件。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甘肃和诚钛业有限公司
甘肃和诚钛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年 12月 18 日,注册资本:20,0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文生;注册地址:甘肃省甘肃矿区七区;许可经营项目:生产经营钛白粉、硫酸亚铁,化工新产品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化工工程设计,化工设备设计、加工制作,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进出口货物。餐饮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9月13日,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35楼02--04室 ;法定发表人:孔繁星;注册资本:181,671.0922 万美元;经营范围:(一)国内外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讯设备、医疗设备、印刷设备、教育/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机械、电器、电气、仪器、仪表(以上包括单机及技术成套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等)等机械设备及其附带软件、技术(有相关国家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以及房地产的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赁、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不同形式的本外币融资性租赁业务;(二)从国内外购买租赁业务所需的货物及附带软件、技术;租赁财产处置业务;(三)经营性租赁业务、包括:经营国内外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子仪器、通讯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医疗设备、印刷设备等租赁业务;租赁财产买卖。(四)租赁交易、融资、投资、管理等各类管理咨询服务。(五)商业保理业务及相关咨询服务。(六)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已发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租赁标的物:甘肃和诚钛业有限公司部分生产机器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租赁标的物权属属于甘肃和诚钛业有限公司
4、所在地:甘肃省甘肃矿区七区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甘肃和诚钛业有限公司部分生产机器设备;
2、融资金额:1.1亿元,以最终审核融资金额为准;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方式;
4、租赁利率:采用固定利率4.75%;
5、租赁期限:2年,可循环使用;
6、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7、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归租赁方所有;租赁期满,甘肃和诚钛业有限公司支付完租赁款,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无偿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甘肃和诚钛业有限公司;
8、担保措施: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无锡豪普钛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李建锋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合同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人名章)并盖章后生效,目前租赁协议尚未签署。
五、本次售后回租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生产设备进行融资,主要是为了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使公司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资金支持,对公司本年度利润无重大影响。
2、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对用于融资租赁的相关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且回购风险可控。
六、备查文件
1、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