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银监会网站今日消息,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上半年,在报送非现场监管报表时出现数据错误,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对此发文责令改正。此后,该公司报送的统计报表再次出现数据错报,影响了上海辖内银行业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浦银金融租赁被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15万元。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七条、《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以下为处罚全文:

上海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银监罚决字〔201623号)

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银监罚决字〔201624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

单位

名称

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姓名

楼戈飞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2014年上半年,该公司在报送非现场监管报表时出现数据错误,我局对此发文责令改正。此后,该公司报送的统计报表再次出现数据错报,影响了上海辖内银行业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七条、《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1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6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