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晨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融资租赁交易概述 为适应公司PPP业务周期长的特点,优化公司债务结构以及增加长期借款比例,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石园林”)及赛石园林全资孙公司山东中和园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和园艺”)、公司之全资孙公司杭州赛石苗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石苗圃”) 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恒信”),公司之全资孙公司杭州赛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石生态”)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将分别签订相关融资租赁合同,将各自公司拥有的部分苗木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分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和10,000万元,融资期限分别为3.5年和3年,同时申请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相应的法律文本,所有内容以签订的最终合同文件为准。 在租赁期间,赛石园林、中和园艺、赛石苗圃和赛石生态以回租方式继续占有并拥有该部分苗木的生产经营管理权,同时按双方约定向海通恒信、远东租赁分别支付租金和费用。租赁期满,公司以留购价格人民币100.00元留购此融资租赁资产所有权。 赛石园林、中和园艺、赛石苗圃与海通恒信,赛石生态与远东租赁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一: 1、交易对方名称: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 2004年7月9日 3、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300号名人商业大厦10楼 5、法定发表人: 任澎 6、注册资本: 52300万美元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64705772U 8、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交易对方二: 1、交易对方名称: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1年9月13日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35楼02-04室 5、法定代表人:孔繁星 6、注册资本:美元181671.0922万元 7、营业执照注册号:91310000604624607C 8、经营范围:(一)国内外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讯设备、医疗设备、印刷设备、教育/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机械、电器、电气、仪器、仪表(以上包括单机及技术成套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等)等机械设备及其附带软件、技术(有相关国家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以及房地产的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赁、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不同形式的本外币融资性租赁业务;(二)从国内外购买租赁业务所需的货物及附带软件、技术;租赁财产处置业务;(三)经营性租赁业务,包括:经营国内外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子仪器、通讯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医疗设备、印刷设备等租赁业务;租赁财产买卖。(四)租赁交易、融资、投资、管理等各类管理咨询服务。(五)商业保理业务及相关咨询服务。(六)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 交易标的情况 标的一: 1、标的名称:赛石苗圃及中和园艺部分苗木 2、类别: 生物性资产 3、权属:交易标的归属赛石苗圃及中和园艺所有 4、苗木净值:不少于人民币15,000万元。租赁物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者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标的二: 1、标的名称:赛石生态苗木 2、类别: 生物性资产 3、权属:交易标的归属赛石生态所有 4、苗木净值:不少于人民币10,000万元。租赁物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者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 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内容 业务一: 1、租赁物:赛石苗圃及中和园艺部分苗木 2、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4、租赁期限:3.5年,自起租日起共计41个月 5、担保措施: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签署的相关融资回租合同及相关文件项下公司负有的全部债务和责任向海通恒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的担保范围、担保期间及担保责任等具体事项以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书或具体担保合同中的约定为准。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担保措施。 6、留购条款: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存在任何违约情形的,承租人可以人民币100元的期末购买价格购买租赁物件。 业务二: 1、租赁物件:赛石生态苗木 2、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赁 4、租赁期限:3年,自起租日期共计36个月 5、担保措施: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为杭州赛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项下的全部债务和责任,向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的担保范围、担保期限及担保责任等具体事项以担保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6、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件的处置:租赁期间届满,且承租人全部履行完毕约定义务,承租人以人民币100元的期末购买价格购买租赁物件后,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五、 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现有苗木进行融资,主要是为了适应公司PPP业务周期长的特点,以及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增加长期借款比例,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使公司获得经营需要的长期资金支持。 2、本次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现有苗木的正常生产经营管理,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风险可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原有苗木进行融资,主要是为了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增加长期借款比例,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使公司获得经营需要的长期资金支持,且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现有苗木的正常生产经营管理,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风险可控。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七、 备查文件 1、《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