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并对其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告
交易概况: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以自己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深圳贵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金额为0.5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合作。
被担保人名称: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都化成箔”)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宜都化成箔提供担保金额为0.5亿元;截至目前,本公司实际为宜都化成箔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1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履行决策程序: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宜都化成箔拟将自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深圳贵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金额为0.5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合作,期限4年,按季付息还本。上述融资合作同时由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4年。
本次担保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关于2016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合作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深圳贵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所在地: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天利中央广场C座1801室
2、法定代表人: 陈兆松
3、关联关系:深圳贵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部分生产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
4、所在地:湖北省宜都市
5、资产价值:宜都化成箔公司租赁物评估净值合计不超过人民币0.6亿元,以实际转让设备价值为准。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部分生产设备
2、承租人: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承租人以回租使用、筹措资金为目的,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深圳贵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转让租赁设备。租赁期届满,深圳贵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在确认承租人已付清租金等全部款项后,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物由承租人按人民币100元的名义货价留购。
4、融资金额:最高不超过0.5亿元人民币
5、租赁期限: 自起租之日起48个月
6、租金及支付方式:
经测算,租赁期内,宜都化成箔将支付租金总额约为5733.2万元,具体以租赁合同为准。
7、年租息率:按市场利率
8、担保方式:由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9、租赁物所有权: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归深圳贵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五、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宜都市滨江路34号;
法定代表人:张光芒;
注册资本:28,8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1年04月25日;
营业期限:长期;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科研、销售系列化成箔产品。
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6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58,211.80万元,总负债75,502.69万元,净资产82,709.11万元,截至2016年9月实现营业收入
114,681.40万元,利润总额6,872.95万元,净利润5,154.71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84,870.87万元,总负债107,316.47万元,净资产58,165.8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实现营业收入145,516.91万元,利润总额411.69万元,净利润214.68万元。
六、董事会意见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存量固定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被担保子公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小,公司将通过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强化担保管理来确保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七、累计担保数额
截至目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8.38亿元,占本公司2015年度净资产的67.89%。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