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1.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梅泰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泰诺租赁”)因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拟与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为国资租赁与梅泰诺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其附件项下对国资租赁应支付的融资租赁本金人民币4,283万元及租赁利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留购价款等其它应付款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健德铁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健德”)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考虑到江苏健德财务状况良好,抗风险能力强,具有很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同意为江苏健德在其授信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6年1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梅泰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江苏健德铁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梅泰诺租赁申请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同意江苏健德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梅泰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 名称:梅泰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 注册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洛阳道601号(海丰物流园4幢-2-3-105)
3. 法定代表人:张敏
4. 注册资本:40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24,476万元)
5. 公司类型:合资
6.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与维修;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
7. 成立日期: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8. 营业期限:自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至二〇四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9. 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对其持有90%股权。
10.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6年9月30日, 梅泰诺租赁资产总额为3000万元,负债总额0万元,净资产3000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万元,净利润0万元,资产负债率0%,(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公司无其他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该公司主要进行通信基础设施融资租赁业务,目前业务正处于起步阶段。
(二) 江苏健德铁塔有限公司
1. 名称:江苏健德铁塔有限公司
2. 注册地点:南京市溧水区经济开发区团山东路9号2幢
3. 法定代表人:张志强
4. 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 经营范围:塔桅钢结构(广播通信铁塔产品、输电线路铁塔产品)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成立日期: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
8. 营业期限:自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至二〇三〇年三月二日
9. 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持有100&股权。
10.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5年12月31日,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江苏健德资产总额为14,248.89万元,负债总额3,128.41万元,净资产11,120.48万元,营业收入12,647.85万元,利润总额517.15万元,净利润455.09万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事项说明
(一) 梅泰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 担保方式说明:连带责任保证
2. 担保期限:5年,有效期至梅泰诺租赁与国资租赁项目结束
3. 担保金额:4,283万元人民币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内容以合同为准
(二) 江苏健德铁塔有限公司
1. 担保方式说明:连带责任保证。
2. 担保期限:1年
3. 担保金额:7,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内容以合同为准。
四、 董事会意见
1. 本次担保的原因
梅泰诺租赁所处的行业特点,导致其有较大的资金需求。尤其是截止本公告之日,梅泰诺租赁在市场开拓上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对资金的需求进一步增加。
公司本次为梅泰诺租赁与国资租赁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使梅泰诺租赁能够更多地筹措到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从而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创造更多的利润,也会对公司业绩起到增厚的作用。
江苏健德为满足日益扩大的生产经营规模对运营资金的需要之考虑,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将有利于经营业务的拓展,从而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创造更多的利润,也会对公司业绩起到增厚的作用。
因此董事会认为此次担保有利于梅泰诺租赁和江苏健德长效、稳定的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 本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为公司90%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两家公司的经营情况稳定,且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亦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4,40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8.2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1.38%;本次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和
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 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
1. 公司为国资租赁与梅泰诺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其附件项下对
国资租赁应支付的融资租赁本金人民币4,283万元及租赁利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留购价款等其它应付款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的需求。梅泰诺租赁系公司的控股公司,公司持有其90%股权,同时,梅泰诺租赁其余持股10%的股东孟红女士为本次担保提供担保金额10%的反担保。
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为其提供的担保风险较小,可控性强。
2. 公司为江苏健德申请7,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的需求。江苏健德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为其提供的担保风险较小,可控性强。
上述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 [2005]120 号文《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对于担保审批权限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梅泰诺租赁和全资子公司江苏健德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
七、 其他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尚未签署担保合同,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八、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