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开的2016中国租赁年会上,北京汇融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稚萍出席行业风险专家论坛时,与参会人员就跨境租赁所面临的风险问题进行了交流,以下是张稚萍律师的讲话内容:
大家下午好,非常荣幸能够在这跟大家分享一些融资租赁方面的信息和经验,俞开琪会长布置了作业,说让我讲讲跨境租赁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我从三个方面讲讲。
第一什么是跨境租赁,我们知道融资租赁是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交易,如果从狭义上来说,出租人和承租人分属不同国家就叫做跨境交易。三方当事人有任何一方跟另外两方,或者一方不在一个国家,我们都可以称之为跨境租赁。跨境租赁站在中国的立场上来说是两个角度,一个是境外,我们从国外租进来,或者过去三十年有大量的这样案例,大家都知道飞机租赁在民航发展基本上是依托于进口飞机发展起来的,这是非常成功的例子。
我们今天讲到跨境租赁的时候,对于我们国家来说最重大的意义是我们租出去,也就是说跟随一带一路战略,或者跟中国已经变成制造业大国的经济地位来讲,我们应该把自己的设备带出去,这个意义可能是更大的,所以今天是说我们走出去的角度来说跨境租赁的概念。
跨境租赁最典型是供货人和出租人都是境内的,我们把国产设备输给国外承租人,实际上这样的交易量是比较少的,因为贸易壁垒等等很多因素,这个结构不一定成功。另外一个结构就是供货人在境内也是国产装备、出租人到境外设立一个租赁公司,然后租给国外承租人,国外承租人有可能是当地人,也有可能是国内境外机构,或者境外的项目。另外就是供货人之间的变化,现在国内制造商制造时候落地在境外,我们把国内投资出去的境外设备通过租赁的方式,这个租赁公司有可能是境内,也有可能是在境外设立当地法人,租给境外的承租人,这有可能是境外机构项目。三个典型的机构,当然还会有其他微小的变化,如果读一下去年9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68号文件,国家是非常积极鼓励跨境租赁,基本上一句话就交易结构,这是租赁行业最大促进性文件,相信大家都读过。
第二就是风险的识别,跨境租赁中有哪些风险。首先就是宏观经济的风险,宏观经济的风险就是说经济的发展对于租赁交易造成的不确定性,以及一些突发性的变化造成的影响,这是宏观经济的风险,我们主要是说我们的债务人所在国,它的宏观经济发生了变化,对于我们做生意的时候要关注,或者要预测。另外一个就是政治风险,突发政治事件对于交易带来不良影响,比如战争、革命、政府征收或没收,国家实施了进出口货物外汇管理限制汇兑等都是风险。前不久也有其他的因素,比如刚接到一个信息,委内瑞拉作废一种大面额的货币,前不久印度发生这样的事情,这些都是宏观方面的风险。
另外就是政策风险,政策变化会带来一些不确定性,比如美国总统大选,选举了突然对中国实行贸易方面的控制,或者说是限制等等。另外就是金融风险,金融风险主要是包括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大家都应该有所感受。历史数据也表明,利率和汇率的风险,利率和汇率都曾经出现过剧烈的变化,刚才主持人特意安排量通租赁跟大家分享,是赶上了人民币贬值的通道,有时候是人民币升值,前几年大家做跨境租赁的时候,最大压力是人民币升值,如果是外币租金,人民币一直升值这个风险是非常大的,返过来两种情况下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这样的结局。
曾经最早在日元汇率变化波动非常大的时候,上世纪90年代曾经有租赁公司从日本进口设备,并用日元偿还资金,我曾经经历一个企业,他挣的钱都是人民币,用人民币购汇还租金,当已经还完了全部的租金用人民币计算,记帐或者从汇率方面日元巨幅贬值就是还了双倍还没有还完。人民币也是,最早官方价八块多,后来六块多,现在是七走,谁在做生意谁就是感同身受。另外就是交易风险,出租人业务操作过程当中形成风险,这个是境内业务也有的。另外还有财务风险、流动性风险、结构性风险,这个是所有不管是跨境还是境内业务都会发生的。跨境租赁法律业务防范怎么防范,因为跨境租赁涉及一个国内要出去,要有国内法律风险的控制,另外落地的时候对方承租人、债务人的环境要进行评估,尽量法律上进行完善。
从国内情况来看,国内是充分鼓励的,国务院文件也是很高度的倡导跨境租赁,把我们的国产装备输出到境外去,所以说国内目前来看法律保障是非常充分的,这句话不是一句空话。哪怕2014年之前我们这句话都不敢说,当时还是有很多困难的。
比如说出口退税的政策,现在为什么说法律是完善的,因为实现了出口退税,因为财税26号文,大家可以看一下,因为国家税务总局也发布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管理办法,在此之前租赁出口是没有办法形成退税的,如果说卖出去就是出口退税,如果租赁公司再跨境租出去那个就不行了。国家税务总局租金的收入是免征增值税的,这个也是对交易的促进。我们从承租人所在国的角度考虑,我们做跨境租赁充分考虑东道国的法律关系,首先判断这个国家对于融资租赁法律认知,因为全世界对于各国融资租赁法律认知并不是在一个水平之上,哪怕是经济很发达的国家,对于融资租赁的认识也不一定有中国城市这么高。例如我们的邻居日本,我们的融资租赁是跟日本学过来,但是日本对于融资租赁立法是非常落后的,包括最近讨论要不要把融资租赁作为合同,甚至有议员考虑应该列入合同,这点是远远落后中国,我们在1999年就列入独特的法律地位,这个国家的法律对于所有权人,当你脱离控制情况之下,对于所有权保护达到什么程度,这个是出租人应该关注的,应该取回权的保障程度,我们租出去租金是我们的债权人的保障,我们最大保障可能是想把物取回来,能够达到什么样的程度,因为这里面往往涉及到一个问题,就是跟公共意义的冲突。我们要取回的时候会不会影响到当地国计民生,也就关系到违约的时候出租人的救济保障程度是怎么样的,以及是否与我国签订双方的税收协定,这样可以由租金预提税,承租人的负担相对较轻,可以鼓励更好的利用融资租赁的政策。另外是否存在外汇管制,是否需要承租人办理对外付汇的手续,这是一个宏观的环境,法律的环境要了解。具体到交易,我们考虑人的因素,做跨境租赁最好机构落地,如果仅靠一个信用,承租人违约的时候是不接地气的,一定要落地有一个机构关注这些事情,去随时察看了解当地的行情。
第三个方面,选择适当的租赁物,比如说飞机,飞机有成熟法律制度保障和交易实验,国际上有开普敦公约,对于空间资产议定书等等,是有整套成熟法律,做飞机途径就是相对安全,如果不还租可以想办法把飞机拿回来,而且全世界法律也是支持的。就是选东道国环境不好,我们选择更通用适合做租赁的租赁标的物。另外就是交易结构的因素,采用抵押或者担保,通过利用商业保险转让等等。另外要考虑控制风险,考虑退出机制与供应商的合作,与二手供应设备的合作,与专业设备合作等等,使交易结构环环节节,设计能够保障租赁公司的权益。最早产生融资租赁的时候是一个舶来品,我们是从外国引进的,当时是外国制造业发展时候要输出资本和设备,到中国来做融资租赁,中国已经变成制造业大国,我们应该是把制造业推进制造业向外发展的时候,融资租赁是一个非常好的工具,需要大家实践,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