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县中博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涉县中博瑞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8亿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771,589.97万元人民币。其中,对涉县中博瑞累计担保金额为0万元人民币。
● 担保期限:9年。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县中博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涉县中博瑞”)拟用其涉县项目光伏发电设备与江山宝源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租赁”)进行售后回租的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9年(如被担保人股权发生股权转移,则担保责任至股权转移完成后解除)。同时公司拟用所持有的涉县中博瑞股权为此次融资提供质押。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涉县中博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涉县中博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3、注册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涉县偏店乡赵峪村民委会院内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李红波
6、主营业务: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太阳能组件的研发及销售;光伏发电技术的研发及咨询服务;太阳能光伏产品及系统的集成、销售。
7、股东情况: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100%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人民币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种类: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9年(如被担保人股权发生股权转移,则担保责任至股权转移完成后解除)。
3、担保范围: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于2016年12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涉县中博瑞未来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一致同意提供该担保,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担保事项进行披露。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县中博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拟用其涉县项目光伏发电设备与江山宝源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的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9年(如被担保人股权发生股权转移,则担保责任至股权转移完成后解除)。同时公司拟用所持有的涉县中博瑞股权为此次融资提供质押。公司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不包含本次人民币1.8亿元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771,589.97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6.21%。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