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租宝”案涉及全国各地约90万名投资人,为何只有24万人完成身份审核?

从“e租宝”案件专案组发布的公告来分析,未通过审核的原因包括填写内容有误、遗忘账户密码、遗忘账户用户名、使用他人信息等等。此外,还有些投资人根本没有去平台上进行登记。

12月23日,“e租宝”案件专案组在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http://ecidcwc.mps.gov.cn/port/index)发布公告称:

截至目前,“e租宝”案侦查阶段主登记阶段已经结束,已有24万余名投资人通过身份审核。

此前,根据官方通报,“e租宝”案涉及全国各地约90万名投资人。也就是说,还有约66万人没有登记,或者没有完成身份审核。

公告表示,为提高审核及反馈效率,在此次审核过程中,公安机关通过手机短信提示、平台账户提示等方式提醒投资人及时更改登记信息。经审核确认系本案投资人(包括投资“e租宝”和“芝麻金融”),反馈为“通过”;否则,反馈为“不通过”。平台在反馈时,将根据投资人申请复核或登记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提示。

此外,司法审计工作仍在抓紧进行中。投资信息的审核情况将在司法审计完成后及时反馈。

从12月23日起,登记系统将再行开放,未通过身份审核的投资人可以再次更正登记信息,未登记的投资人也可以进行登记;平台将根据登记情况及时审核、不定期反馈。

12月2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法院已立案受理“e租宝”案,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16日发布,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丁宁等10人涉嫌集资诈骗罪,被告人王之焕等16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6年12月15日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查明,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间,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被告人丁宁等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组织、利用其控制的多家公司,在其建立的“e租宝”“芝麻金融”互联网平台发布虚假的融资租赁债权及个人债权项目,以承诺还本付息为诱饵,通过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累计人民币762亿余元,扣除重复投资部分后非法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598亿余元。至案发,集资款未兑付共计人民币380亿余元。

登记注意事项:

1.非本案投资人请尽快注销登记账户,以免干扰审核工作,影响其他投资人合法权益。

2.请未通过身份审核的投资人仔细核对登记的姓名、证件号码、投资信息等内容, 注意填写的姓名、证件号码是否有标点符号、空格、残缺等问题,及时修改、核对或提交审核。

3.平台主页“帮助”模块提供自行找回密码的操作说明,请遗忘账户密码的投资人及时登录平台、找回密码。

4.请遗忘账户用户名的投资人及时到居住地或报案地公安机关反映情况,且能够证明登记账户系本人所有,公安机关将进行核查、甄别,适时向投资人反馈。

5.请使用他人身份信息投资且仍未通过审核的投资人,及时会同名义投资人到居住地或报案地公安机关进行说明,并提交证明材料。

6.投资人对登记及审核工作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安部网站“警民互动”栏目或向居住地、报案地公安机关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