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营改增以后,我公司发生融资租赁业务,将买入的大型设备租赁给客户,没有担保余值,应该如何做会计分录? 【答案】 贵公司作为出租方,会计处理参考如下: (1)公司购入设备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赁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租出设备时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赁资产未实现融资收益 (3)分期收取租金时,结转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中(销项税额)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贷:租赁收入(4)租赁期届满,租赁资产所有权转移给承租方,出租方不需要做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