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长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投资金额: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98亿元投资入股长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4.9%。
特别风险提示:长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尚需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筹建,并经其派出机构核准方可开业。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布式能源领域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和系统服务商的发展战略,结合国家政策导向和市场需求,为充分发挥金融对产业发展的支持作用,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公司拟与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发起人共同投资设立长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长银金融租赁公司”)。长银金融租赁公司拟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98亿元投资入股长银金融租赁公司,持股比例24.9%。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本次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长银金融租赁公司拟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98亿元投资入股长银金融租赁公司,持股比例24.9%。
2、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
主发起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注册地址:西安(暂定,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为准)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发行债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资产证券化;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暂定,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参股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符合国家行业政策导向和完善公司产融结合战略拼图的客观需要,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该项目投资风险可控,具有重要的经济和战略意义。公司参股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可进一步促进企业产业与金融的融合、互动发展,增强企业竞争力。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风险
1、公司投资该项目还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长银金融租赁公司需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筹建并经其派出机构核准方可开业。
2、长银金融租赁公司的运行受市场利率、汇率等外部宏观经济环境以及内部管理等多种因素变动影响,长银金融租赁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对公司的投资回报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针对上述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长银金融租赁公司将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专业风险管理能力,规范科学开展相关业务。
五、备查文件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