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与长荣华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荣股份”)控股子公司天津长荣健豪云印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荣健豪”)拟与长荣华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荣华鑫”)签订《融资租赁合同》,长荣华鑫为长荣健豪提供融资租赁服务。
2、公司全资子公司长荣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荣香港”)现持有长荣华鑫 30%股份。同时,公司董事长、总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莉担任长荣华鑫董事,公司董事、副总裁蔡连成担任长荣华鑫监事,公司董事高梅任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占长荣华鑫 46.67%股权,为长荣华鑫第一大股东。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长荣华鑫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2017 年 3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与长荣华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莉、蔡连成、高梅回避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 4名,此项议案以 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独立董事事前对本次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此项议案以 3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本次交易的相关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事宜。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长荣华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住所:天津自贸区(东疆保税港区)洛阳道601号(海丰物流园七号仓库3
单元-48)
法定代表人:洪雷
注册资本:叁仟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5-07-20
营业期限:2015-07-20至2045-07-19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数额(万美元)持股比例天津天创华鑫现代服务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0.00 23.33%
长荣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900.00 30.00%
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 1400.00 46.67%
合计 3000.00 100.00%
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长荣华鑫总资产225,867,385.81元人民币,净资产67,666,129.29元人民币,2016年1-12月实现销售收入10,433,928.03元人民币,净利润为2,460,956.27元人民币。(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长荣健豪拟与长荣华鑫签订《融资租赁合同》,长荣华鑫为长荣健豪提供融资租赁服务。设备总价款人民币11,440,000.00元。租赁时间36个月,租金按照等额年金法计算,每月期初支付人民币 373,071.00元,含税租金总额13,430,556.00元。长荣健豪需另付保证金人民币746,142.00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订协议。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长荣健豪此次采用融资租赁方式采购设备,大大降低了其购置设备的一次性投入压力,有利于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长荣华鑫作为具有专业能力的融资租赁公司,其风险控制手段多、租赁方案灵活,对客户需求反映便捷、程序简单。
本次交易为双方正常业务往来,不会对公司及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无重大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2017 年年初至今,公司与长荣华鑫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1,047.01万元(不含本次交易金额,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事先认可意见如下:我们已经获得了公司提交的有关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业务需要,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是符合平等互利、公开公正原则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
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详细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已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此议案。
八、备查文件
1、《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2、《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与长荣华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先认可函》3、《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融资租赁合同》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3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