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华夏之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因生产经营的需要,拟用部分生产设备等资产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华夏之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之星”)在10,000万元的额度内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年融资租赁利率不超过5%,融资租赁期限不超过5年。租赁期内,公司以回租的方式继续使用该生产设备等,同时按照约定向华夏之星支付租金和费用。

  华夏之星为公司的关联企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本事项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6年2月12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以5票赞成(关联董事顾清波、顾柔坚、缪振、冯永赵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华夏之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顾清波应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华夏之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部位368室

  法定代表人:顾清波

  注册资本:美元5800万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股权结构:上海天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占股70%;香港五色花开影视文化中心有限公

  与公司关系:鉴于公司法定代表人顾清波先生同为华夏之星法定代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华夏之星为公司关联人。

  资产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34,215.84万元,净资产31,182.97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96.42万元,净利润432.60万元。(注: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等网站,华夏之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三、交易主要内容

  1、名称:生产设备等资产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华夏之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所在地:江苏如皋

  5、租赁方式:售后回租融资租赁

  6、租赁期限:不超过5年

  7、租赁利率:不超过5%/年

  8、租金支付方式:每季付息,期末一次性还本

  9、所有权:本次标的所有权在租赁期间属于华夏之星,至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结束,标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当前融资租赁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公开、公平、公正、公允为原则,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保证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利息费用金额为0万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当前融资租赁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价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规律,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保证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

  3、同意将《关于与华夏之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