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合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竞弘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竞弘”)下属太阳能电站项目公司普安县中弘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安中弘”),拟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融资期限为5年。租赁期满后,普安中弘以人民币100元名义价款留购相关设备。
《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普安中弘经营层签署与该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文件。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与海通租赁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300号名人商业大厦10楼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任澎
5、注册资本:52,300万美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64705772U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为太阳能发电系统集合包,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求,通过售后回租的模式自主选择。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普安中弘
4、所在地: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普安县东风水库
5、资产价值:上述租赁物件原始价值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光伏发电系统
2、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3、租赁利率: 5.79663%
4、租赁服务费:6%
5、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6、租赁期限:5年,自起租日起算
7、租金收取方式:按季度还本付息,共20期
8、租赁担保:南京竞弘将持有的普安中弘光伏电站项目公司100%股权质押给海通租赁。
五、涉及该项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因此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对员工的直接经济利益将不会产生影响。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太阳能电站建设作为未来业务拓展的方向,本次交易有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的融资能力,借助金融支持为电站业务拓展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会影响普安中弘对相关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