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7年3月27日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审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林金锡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6名董事现场出席,葛晓奇先生、曾剑伟先生、仲鸣兰女士以通讯方式表决。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中长期发展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将所属公司部分生产设备出售给平安租赁并回租使用。合同中约定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融资期限为5年。租赁期满后,公司以人民币100元名义价款留购相关设备。

  为便于公司实施本次融资租赁事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签署与该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文件。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